[报关问题]进出境展览品的收发货人是展会主办单位吗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5 17:50:59
我是报关方面的教师,问的问题不是啥小儿科问题哟,所以在此求高人解答(我会给分的,决不食言):
一般情况下报关方面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物权所有人,但是如果中国A展览集团在上海办展,德国B公司有一批机械临时在上海进口(将来还要复运回德国去),那么如果B公司不用ATA册,则A展览集团应当为这批暂时进口机械报关(填写普通报关单,另外提交担保),那么A展览集团就是收发货人了,对吗?
答案请给出较为明确的解释。
那个try有点眉目了,说的比较好,还有什么意见的?

这位老师您好,您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是,交保证金方式。首先要说一下您这种货物操作的可行性。第一,机械设备很多做暂时进口是需要3C和商检的。并且要拿到展会批文,如果没有,基本上交保证金的方法就跟本行不通。在现实情况中,很多参展商是按正常贸易的方式做进口的。如果在多方面合算的下来的话。 回答您的问题:收货人肯定是主办方也就是A公司,如需代理也会有双台头的可能。至于发货是应该是B公司并且准备好相关单据配合A公司或代理报关行进行申报。。我是这样认为的!